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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禁止任何带有商业、宣传、功利目的的户外活动召集帖的公告

本主题由 轻舟悠游 于 2008-11-10 23:54 设置高亮
感谢大家的支持!我很有信心!!!
青山绿水一叶舟…悠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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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办法不错,说清楚了不得罪人,呵呵,我举双手赞成!!!酉阳满地球乱跑网站也一样哈,看到此贴的就不要去发了,我是见到就删。

[ 本帖最后由 麻兄 于 2008-8-21 00:21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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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 感觉又回到以前的行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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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起活动事后必须公布相关帐目的公告


    从即日起:凡是在悠游户外论坛发布的各类活动召集邀约帖,活动结束后5天内必须在本论坛“相约同行”分版“出行帐目”中公布活动公共费用收支明细帐目,并将公布帐目的网址粘贴在活动召集邀约帖后面。

    活动结束后5天内未公布帐目的,由版主在活动召集邀约帖子上跟帖提醒,提醒之后5天内尚未公布帐目的,本论坛将禁止该活动发起人在本论坛发起活动的资格。

    敬请理解支持!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
青山绿水一叶舟…悠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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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理由不支持阿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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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,严重支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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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支持,举双手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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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、支持!!!!!!!!!!!!!!!!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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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举!赞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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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纯AA 来得更猛烈些吧
且伕天地之間,物各有主。
茍非吾之所有,雖一毫而莫取。
惟江上之清風,輿山間之明月,耳得之為聲,目遇之成色。
取之無禁,用之不竭。
  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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